“五一”节假日前后,武汉市治庸办作风建设组来到武昌区工商局后勤中心办公室,发现一位工作人员正在电脑上玩“连连看”游戏。“我是临时工!”见到督察人员,这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慌忙脱口而出。
临时工,不仅广泛地存在于神州大地,专业行使着“背黑锅”的职责,他们也遍及全世界。然而,并不是所有国家的临时工都处于法律保障不足、权利职责不对等、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边缘地带。OECD对43个国家有关临时工的法律规定进行了调查,从临时工从业工种规定、最高雇佣时长、中介机构的限制、保障待遇四个方面进行了考察。结果显示,中国的评分在所有国家中居于第28位,而对临时工们法律关怀最弱的当属美国、加拿大和新西兰。
根据OECD的资料,在中国,理论上来说临时工只能受雇于临时的、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而实际上,他们被雇佣于制造业、建筑行业、贸易、交通运输以及服务业等各种行业,从事各类工作。目前,《劳动合同法规定》,用工单位应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这些法律细节使中国获得了OECD给出的1.0综合得分,而所有国家的平均值是1.3分。那么,哪些国家对于临时工的保护在法律上相对完备呢?
在沙特阿拉伯,人们可能根本没听说过临时工。因为在沙特,临时工合同是违法的,而雇佣中介机构只可通过代理招聘业务来营利。一旦人员被雇佣,那么他将和用人单位形成标准的雇佣关系,因此,无论是通过什么合法方式雇来的员工,他们的法律地位、权利待遇都无特殊化。土耳其的有关规定也极为严格,总的来说,临时工被普遍禁止,除了从事农业劳动。雇主可以将自己的员工输出到其他公司,开展最长为6个月的临时工作。但前提是,必须征得员工同意,且将从事同类工作。韩国政府则明确列出了被允许雇临时工的32种职业,在一些有危险性或伤害性的职业上(如建筑、下海捕捞、粉尘作业等),临时工被完全禁止。不仅如此,临时工的最长累加雇佣时长为2年,否则用人单位必须与之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同样,临时工中介的设立也需要行政许可,且每3年重新认证一次,中介还得每6个月向政府做一次工作汇报。作为临时工本人,他们照样可以放心大胆地在用人公司好好工作,因为法律早已保证他们的同工同酬,确保不受中介和用人单位的歧视,而一旦遇到问题则有权向劳动关系委员会申诉。而与这些国家相比,中国对于临时工的可从事职业、最高用人时长,专门的权利保障渠道都缺乏更加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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