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是原中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的完善与发展,是由国家人事部和信息产业部领导下的国家级考试,其目的是科学、公正地对全国计算机与软件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水平测试。
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什么时候开始报名?报名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答:报名时间一般为考前2~3个月左右,上半年考试时间为5月底,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1月初。
在当地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按当地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带身份证件,一寸近照 三张。
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哪些级别?
答: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共有20个级别,分别如下:
(1)高级资格: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原系统分析员)、系统构架设计师;
(2)中级资格:软件设计师(原高级程序员)、网络工程师、信息系统监理师、电子商务设计师、软件评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计算机辅助设计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信息技术支持工程师;
(3)初级资格:程序员(原初级程序员、程序员)、网络管理员、信息处理技术员、电子商务技术员、多媒体应用制作技术员、信息系统运行管理员。
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每次考试的级别相同吗?
答:从2004年开始,每年举行两次考试,上、下半年各举行一次,上半年和下半年考试的级别不尽相同,以全国软考办公布的考试计划为准。每次公布计划的时间大约在考试前后一周,请考生在每年的5月底和11月初注意访问考试吧软考频道,及时得到有关通知。
问: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是否可以越级报考?
答:如果考生认为自己达到了相应级别水平,可以越级报考,考生可任选一种级别参加考试。
问:参加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有学历等条件限制吗?
答:不受学历和资历条件限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具有一定计算机技术应用能力的人员,均可根据本人情况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类别、级别的考试。
问:考生如果遗失准考证将怎样补办?
答:考生如遗失准考证,可在考前向市、州或省软考办申请核实补发,并交纳适当的工本费。补发的准考证仍用原报名号和准考证号,注明“补发”字样,原证作废。
问: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教材和大纲每年是否有变化?
答:考试教材和大纲的编写与制定是根据整个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水平的发展来进行,一般情况在2~3年内不会有变化。如果教材和大纲重新修订,将会在考试吧软考频道进行通知。
问:上、下午考试的成绩如有单项合格是否保留?
答:上、下午考试的成绩必须都过合格线,才能获得合格证。单项成绩合格不予保留,第二次考试时必须全部重考。
问: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采用怎样的答题方式?
答:上午的考试采用涂卡方式,下午的考试采用笔答方式(初级信息处理技术员下午采用上机考试方式。2005年下半年于11月5日下午和11月6日上、下午分三批进行,每场考试150分钟)。答卷时间:所有级别上午均为150分钟,高级下午I为90分钟,高级下午II为120分钟,初中级下午为150分钟。
问:通过考试可获得怎样的技术资格?
答: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由人事部直接颁发相应的职称资格证书,用人单位可择优聘任。获得初级资格可聘任技术员或助理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工程师职务;取得高级资格,可聘任高级工程师职务。
问: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试卷满分及合格标准分别为多少?
答:所有级别的所有科目满分均为75分,其合格标准是由国家信息产业部和人事部,根据全国考生考试成绩的综合水平统一划线,每年的合格分数线不是固定的。其合格标准控制在一定的比例内,每个级别的各科目考试均及格才算合格。近年来,合格分数线都为45分/科。
问:证书的含金量如何?
答: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是由人事部、信息产业部共同组织,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的国家级考试。考试合格者将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用印的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其权威性高,专业性强,不仅在国内IT业享有很高声誉,而且与日本信息处理技术人员考试的相应级别达成互认。因此,能够增强广大考生就业和择业的竞争力。
问: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合格证书由哪个主管部门认证?
答:合格证书由国家人事部、信息产业部批准和颁发,合格证书在省软考办、信息产业部注册登记,可在网上查询。
问: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有效期是多长?
答: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每三年登记一次。期满前三个月内,需要到原登记机构进行再登记。再登记时需要持有接受新知识、新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证明。原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水平证书继续有效,与新证书一样需要进行登记。
问:申请证书登记的人员应该具备什么条件?
答:(1)取得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2)职业行为良好,无犯罪记录;(3)身体健康,能坚持本专业岗位工作;(4)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再次登记的人员,还应提供接受继续教育或参加业务技术培训(简称继续教育)的证明。
问:申请证书登记的条件以及办理哪些登记手续?
答:申请证书登记的人员必须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办理登记手续时,需持本人有效的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身份证明、证书登记申请表以及参加继续教育的有关证明,并按当地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缴纳证书登记费。
问:什么情况下其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将作废?
答: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证书登记实施机构应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作废其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并及时报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中心备案:
(1)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2)受到刑事处罚;(3)脱离专业技术岗位连续两年以上;(4)因工作中的失误造成重大损失;(5)申请证书登记的人员在申请登记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并经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调查核实的。
当事人对办理注销手续有异议的,可以在注销登记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管理办公室申请复议。
问:对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审核不合格人员将采取什么措施?
答: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登记管理办公室采取适当方式对证书登记实施机构进行年度审核,凡审核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效果不理想的,撤销其证书登记实施机构的资格。
问:获得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后,继续教育的年限及采取的方式是什么?
答:继续教育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持有者每次登记时,必须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累计数应达到180学时以上,而且每年完成继续教育的学时数不得少于40学时。完成继续教育可以参加有关继续教育培训机构组织的脱产、半脱产、业余培训的学习,也可以采取在岗学习的方式。各种学习形式折算成学时数的方法在继续教育培训大纲中有规定。
问:继续教育的对象及继续教育的内容分别是什么?
答:继续教育的主要对象是参加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并获得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者。继续教育的主要内容是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系统、信息服务等领域新的知识、技术、标准和法规。
问:在什么情况下,完成继续教育的时间可以顺延?顺延的时间为多长?
答: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完成继续教育的时间可以顺延,顺延时间最多为一年:(1)年度内在境外工作超过六个月的;(2)年度内病假超过六个月的;(3)生育;(4)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同意的其他情形。有以上情形的人员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有关单位出具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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