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充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人社通〔2022〕24号)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高坪区部分单位面向全区公开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7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
《南充市高坪区公益性岗位信息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高坪区户籍或高坪区常住人员;
(二)就业困难人员应聘公益性岗位前应进行求职登记,对超过6个月以上难以实现就业的,纳入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范围;
(三)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并能适应岗
位工作和生活环境条件;
(四)具有与应聘岗位工作性质相匹配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
3.1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4.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求职登记超过6个月的且目前处于失业状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第2、3、6、7页原件及复印件;
5.《南充市高坪区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6.高坪区常住证明材料。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以2024年10月14日之前符合选报岗位条件为准,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4日至10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报名地点:高坪区市民服务中心二楼办事大厅27、28号窗口(高坪区高都路一段3号)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和区就业局进行资格联合审查。
四、供需对接
本次选聘由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双向选择 。
选聘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选聘当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签到。在规定时间未签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五、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据实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期间因自动弃权或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而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六、在岗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其限期报到;用人单位依法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约定双方权利、义务。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聘期为三年,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初次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时,合同期间由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并参加社会保险。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七、岗位管理
公益性岗位要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原则进行管理,用人单位要明确各环节的管理责任,规范管理,合理聘岗、合理使用。聘用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工作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的特点及工作性质具体安排。
八、工作要求
区人社局负责统筹安排,区就业局负责具体实施,区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招聘工作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操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九、单位咨询、监督投诉受理电话如下:
高坪区纪委监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举报电话:0817-7108869
高坪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817-7108855
高坪区就业局,联系电话:0817-7155019。
附件1:南充市高坪区公益性岗位信息表 点击下载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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