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3号)、《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充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人社通〔2022〕24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1.有劳动能力、就业愿望,已办理《四川省就业失业(创业)登记证》,并经过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后超过6个月以上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
2.身体健康,具有就业能力,能够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3.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零就业家庭成员(需进行零就业家庭认定)和距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5年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67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
三、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1日至3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二)报名地点
各用人单位(详见附件1)。
(三)报名所需资料
1.《阆中市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3.《就业失业(创业)登记证》复印件(通过系统比对核实就业困难对象身份);
4.残疾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残疾证,低收入家庭人员提供有效期内的低保证(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5.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所有复印件均由用人单位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
四、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岗位数量和条件要求,核实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人员身份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要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对初审通过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将其个人申报资料及选聘结果以报告的形式提交至阆中市就业局进行资格复审。市就业局在资格审查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资格。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各用人单位和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双向选择。
六、公示
经用人单位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就业局复审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七、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900元/月·人,用人单位依法为岗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个人承担)。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中超出岗位补贴标准的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
八、工作内容
根据用人单位开发的岗位从事相应的普通劳动型工作。
九、管理与监督
公益性岗位要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原则进行管理,坚持谁用人、谁管理,用人单位要明确各环节的管理责任,规范管理,合理聘岗,合理使用。聘用人员的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及工作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的特点及工作性质具体安排。
十、咨询电话
阆中市就业服务管理:0817-6229198 0817-6222886
阆中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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