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院现面向社会招聘一批聘用制工作人员。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名、统一测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用工性质
招聘人员属于合同制用工性质(单位自聘人员,不具有检察院正式干警和公务员身份)。
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名额5名
其中:书记员3名、新媒体工作人员1名、辅警1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中文、文秘及新媒体设计制作相关专业优先考虑,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基本功能。
3、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
4、未受过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未被纳入失信人黑名单,无其他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健康,能较好从事岗位工作。
6、书记员岗位需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和文字能力;新媒体岗位需有相关行业或相关工作经验;辅警限男性,身高在170cm及以上,公安专业院校毕业、复转军人、退役士兵优先考虑。
报名及招聘流程
(一)报名程序
1、报名要求:本次招录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需填写《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及本人页)、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电子版,近期1寸免冠照片电子版,应聘新媒体工作岗位的请提供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或附带作品链接,有工作单位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扫描件电子版。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11月24日18:00。
3、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854229468@qq.com.
(二)简历筛选
阆中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结合报名资料对简历进行择优筛选。
(三)综合能力测试
对通过简历筛选人员进行综合能力测试,测试分为计算机技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由阆中市人民检察院具体组织实施。
(四)体检
测试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在指定医院参加入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考察
考生经测试、体检合格后,由阆中市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保证原单位同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对考察不合格的,将依次递补。
(六)聘用
经测试、考察合格的,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工资待遇
工资由基本工资、绩效构成,购买五险一金,并享有国家规定的公休假、婚假、产假等待遇。
(提示:本次招聘全程电话通知,请报名人员保持电话畅通,如未接到通知,代表未进入下一流程,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由纪委监委驻阆中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本公告由阆中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7-6282508)
阆中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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