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检察辅助人员2名。
二、用工性质
此次招聘的检察辅助人员属于合同制用工性质,由本院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政策规定设置,实行劳务派遣制,不具有检察院正式干警和公务员身份。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1.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本省户口)。
2.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和中文专业的可放宽到大学专科学历);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较好从事岗位工作;
(4)未因违法违纪受过处理。
3.岗位条件
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一定的计算机运用知识。
四、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23年2月13日至2023年2月19日止。
2.报名地点:嘉陵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305办公室。
3.报名电话:
0817—3637909
15881702586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报名表》,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报考资料的,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加试科目和面试。总分共计100分。
1.笔试占总分的50%。主要内容为政治、法律知识及公文写作,其中政治内容占笔试的20%、法律知识占笔试的30%、公文写作占笔试的50%;
2.加试科目占总分的20%。加试计算机文本录入、编辑、表格处理等技能知识;
3.笔试、加试时间定于2月20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届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4.面试占总分的30%。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人数比例不足1:3的全部考生进入面试;
5.笔试、加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加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
六、体检
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七、政审
由嘉陵区人民检察院组织考察。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保证原单位同意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对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八、公示、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试聘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者,与劳务公司签订正式的聘用合同。
九、本公告由南充市嘉陵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报名及咨询电话:
0817-3637909
15881702586
2023年2月13日
南充人才网受权发布或转载的文章,目的在于传递更多职场资讯,更好的服务于广大求职者,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并不代表本站认同或代表其观点和立场,认同其所述皆为事实!如侵犯到您的权益,敬请及时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