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阆中市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取的办法进行。
二、用工性质
招聘人员属于合同制用工性质(单位自聘人员,不具有法院正式干警和公务员身份)。
三、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 招聘岗位名额
书记员3名。
(二)招聘学历及专业
1.招聘学历: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
2.招聘专业:不限。法律类、计算机类、中文类专业优先。
(三)岗位职责
从事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辅助事务性工作。
(四)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2.年龄18—30周岁(在1992年4月19日—2004年4月19日期间出生)。
3.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办公软件操作及速记等岗位必须的技能。
4.未受过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无其他违法违纪记录。
5.身体健康,能较好从事岗位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9日至4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因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14日内未出阆中市的需提供本人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14日内离开过阆中市的需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
3.提交资料:报考者应提交本人户籍页、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有工作单位者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登记表》一并递交。《报名登记表》可在阆中市人民法院官网下载并认真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单位有权取消报考者的考试聘用资格。
4.报名地点:阆中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二)考试及资格复审
1.书记员考试项目为笔试、面试。
(1)笔试(占总成绩的50%):
①笔试时间、地点:2022年4月22日上午9:00,阆中市人民法院第一会议室。
②笔试比例:报名确认截止后,按照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予开考;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或减少招聘计划,不予开考。
③笔试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报告(纸质)参加考试。
考试由阆中市人民法院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占总成绩的50%):
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比例:笔试完成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
③面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和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报告(纸质)参加面试。
(三)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招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书记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具体考察工作由政治部负责。
3.公示:考察合格人员,通过阆中市人民法院网站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或者工作单位和监督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聘用及培训
(一)经考试、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院党组同意后聘用,上岗试用,试用期1个月。
(二)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管理
书记员与阆中市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合同,遵守阆中市人民法院的管理制度。
七、工资、福利待遇
试用期及正式聘用后工资参照阆中市人民法院现有聘用制书记员薪酬待遇核发。
八、递补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一年内有效。期间因聘用制书记员离职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由阆中市人民法院从参加该职位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递补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阆中市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监督!监督电话:0817-6357257、0817-6357278,咨询电话:0817-6357298。
十、本实施方案由阆中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阆中市人民法院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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