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2016年招聘特岗教师相关事项公告
日期:2016-07-04

根据《2016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简章》、《四川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川教厅办函〔2016〕50号)和《2016年四川省招聘特岗教师面试公告》有关规定,现就南充市高坪区2016年招聘特岗教师进入面试人员的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档案审核、岗前培训、聘用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特岗教师招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充市高坪区监察局联合按照《2016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简章》设置的招聘条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招聘对象及条件的考生,发给《面试证》。

(一)审查时间  2016年7月15日上午8:30—下午17:30

(二)审查地点  南充市高坪教育局七楼会议室(南充市高坪区元宝街2号)

(三)考生应提交审查资料  考生参加资格审查前应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或四川教育网下载《四川省2016年招聘特岗教师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完善表格,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三份(贴上照片),并提供以下证件原件(附复印件一式一份)进行审查:

1.身份证;

2.毕业证(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提交毕业学校学生就业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校无违法违纪行为并能按时毕业的有效证明);

3.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或者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证明:普通话等级水平证书;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应取得的教育学A或教育学B、教育心理学A或教育心理学B考试成绩合格证,或师范院校中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在校期间选修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应届师范专业毕业生提供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考核合格成绩单亦可);

5.加分证明材料(按照《2016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简章》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6.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考生务必于2016年7月15日下午17:30前提交审查资料,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且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面试考核

面试综合成绩总分104分。面试综合成绩总分计算办法:面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生各个环节的记分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计分。

(一)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

1.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讲课(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学科含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讲课课题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讲课时间20分钟以内。报考音乐学科岗位的考生,自备舞蹈曲目;报考美术学科岗位的考生,自备画笔、色彩等物品。

2.面试教材范围:2015年秋季至2016年春季四川省统一使用的中小学教材。报考小学学科岗位的考生,自备四、五年级学科教材;报考初中学科岗位的考生,自备七、八年级学科教材(报考初中化学学科岗位的考生自备九年级学科教材)。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考生,凭《面试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6年7月16日上午7:30到南充市江东实验小学(南充市高坪区仙鹤街)抽签准备,8:30正式开始面试。前3名考生面试完后同时评分,从第4名考生开始面试结束时及时公布面试成绩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二)政策加分   面试政策加分累计不超过4分

根据考生的自愿申报和提交的政策加分证明材料,经南充市高坪区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依据《2016年四川省特岗教师招聘简章》相关规定审查后,确定考生政策加分的分值。

(三)面试综合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综合成绩,于2016年7月18日在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gaoping.gov.cn/,下同)、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网(http://jy.gaoping.gov.cn/,下同)公布。

三、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  依据考生面试综合成绩,分学科岗位按照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果面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考生笔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如果面试综合成绩和笔试综合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面试答辩的办法确定。

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于2016年7月18日在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网公布。

(二)组织体检  南充市高坪区招聘特岗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确定为体检人员的考生进行体检。

1.体检时间:2016年7月21日(参加体检考生,于2016年7月21日上午7:30在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一楼大厅报到集中)

2.体检地点:体检前临时确定

3.体检标准: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且责任自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者,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可到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政工股书面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含复检)不合格者取消拟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自动弃权等因素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在报考同学科岗位的考生中,按本公告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定递补,并组织体检。

四、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并于2016年7月26日在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网公布。

五、档案审核

(一)审核时间  2016年8月5日前

(二)审核地点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政工股

(三)审核内容  拟聘人员的毕业证(含学位证)及人事档案

拟聘人员如需开具调档函的,请主动并及时到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政工股410办公室办理;未在规定时间将毕业证(含学位证)及人事档案提交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政工股审核者,视为自动权且责任自负。

因档案审核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等因素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任何时候、任何环节若因报考者隐瞒相关问题或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一经核实不符合报考特岗教师要求的条件和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损失和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岗前培训

档案审核合格的拟聘特岗教师,由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师基本素养、履行职责的要求以及我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区情等。

(一)培训时间  2016年8月24日-26日(2016年8月23日全天到培训地点报到)

(二)培训地点  南充市高坪区教师进修学校(南充市高坪区祥和街85号)

拟聘人员岗前培训不合格,取消拟聘资格;未经南充市高坪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缺席岗前培训,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

因岗前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拟聘资格等因素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三)教师资格认定  凡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拟聘人员,通过岗前培训,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四川省认定教师资格的规定和要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证上岗。

七、选择岗位及签订协议

(一)选择岗位及签订协议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8月27日上午8:30

2.地点: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七楼会议室

(二)选择岗位  拟聘特岗教师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和教师资格认定后,依据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公布的学校及学科岗位,若出现面试综合成绩相同,则采用抽签的方式决定选岗顺序。

(三)签订协议  拟聘特岗教师选择岗位后,与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签订《四川省特岗教师服务协议书》一式三份(区教育局、特岗教师本人、省教育厅各一份),并当场开具工作介绍信,聘用特岗教师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派遣学校报到。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岗位选择、签订协议和到派遣学校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且责任自负,由此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组织纪律

特岗教师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遵守考试纪律,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特别提示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规定处理,涉及南充市高坪区特岗教师招聘的相关信息,在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网上予以公告,凡已在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网上发布的,不再另行通知。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聘用等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公告要求的各种证件须在本公告规定的取得时间内取得并实际持有。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高坪区教育局  0817-3334866

高坪区人社局  0817-3332003

监督电话:高坪区监察局  0817-3350836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局 南充市高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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