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南充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南人社通〔2022〕24号)《仪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达2024年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的通知》(仪人社发〔2023〕15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相关单位用工需求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共386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零就业家庭成员;
(四)具有与应聘岗位工作性质相匹配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的法定退休年龄内人员,具体包含以下类型: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处于失业状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4.处于失业状态、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
5.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居民。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报名采取现场自愿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2张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4.《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仪陇县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
6.聘用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有关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名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由各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报名地点为各用人单位(详见附件)。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名要求,结合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证件和材料,进行人员身份资格初审,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要及时反馈应聘人员,对初审通过的人员,将其报名表提交至县就业局进行资格复审。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由县就业局指导,各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与应聘的就业困难人员开展双向互动选择。
五、公示
各单位经考核合格的拟被聘用人员,由县就业局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六、在岗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标准面议),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七、岗位管理
公益性岗位要按照“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原则进行管理,新聘用人员聘期为三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可延长至退休,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实施,承担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并向县就业局如实报送人员上岗及变动情况(解除或终止合同15日内)。
八、监督受理
仪陇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817-7216396;
仪陇县就业局,联系电话:0817-7215656。
仪陇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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