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蓬安县宏祥劳务有限公司决定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6名派遣至蓬安县农业农村局开展渔政协助巡护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本次共招聘渔政协助巡护人员6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品行良好、责任心强、敢于担当、热爱禁渔护渔工作;
3.具备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身体健康,裸眼视力1.0及以上(含矫正视力);
4.语言表达清晰、顺畅,无口吃,能熟练使用手机拍照、摄像、录音、信息传输等基本功能,会游泳,游泳距离不少于50米(不限泳姿和时间)。
5.服从统一指挥调配,责任心强,敢于担当,热爱禁渔巡护工作。
6.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慢性病及其他重大疾病;
7.户籍在沿江所在乡镇(街道),熟悉水情鱼情且无非法捕捞记录的退捕渔民、村级河长和从事水上漂浮物打捞人员、有摩托车驾驶证、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过渔业行政处罚或者正在接受渔事案件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渔政协助巡护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工作职责
1.协助开展执法检查、日常巡护、法规宣传等工作,及时发现、报告和制止各种非法捕捞及其他破坏水生生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的违法行为。
2.协助巡护人员没有执法资格,在行政执法人员带领下,可以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现场证据收集和临时处置等工作。
3.完成用工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招聘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技能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2日至12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蓬安县宏祥劳务有限公司(蓬安县政府街193号);
4.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亲笔填写的《渔政协助巡护员报名表》1份;
(2)近期一寸彩色同底免冠证件照3张;
(3)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属退伍军人的,须提供退伍证明;
(5)已取得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报名联系咨询人:陈女士 0817-8680980 15228111588
6.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资料后,由蓬安县宏祥劳务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和技能考核。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及试用期,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通知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技能测试
考核人员语言表达、游泳能力、信息采集传输等基础技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总成绩计算方法:按面试成绩×50%+技能测试成绩×50%进行计算,总分不低于60分。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若进入体检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等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弃权形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蓬安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
四、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人员与蓬安县宏祥劳务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一年后根据用工单位需要经年度考核合格后,可以优先续聘),按照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蓬安县农业农村局渔政协助巡护岗位工作。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继续留用,不合格者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等不符合岗位聘用要求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工作地点:根据用工单位禁渔工作需要,需服从(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可优先选择)用工单位安排,在全县范围内调度具体工作岗位和地点。
五、薪酬待遇
每人每月1900元(含劳务报酬、社会保险(五险)、劳保等补贴)。
蓬安县宏祥劳务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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