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名,男女不限。
负责新媒体管理、视频剪辑制作等工作人员1名;
负责新媒体平台的主播和策划工作人员1名。
三、用工形式
聘用合同制用工。
四、工作地点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南充市顺庆区马市铺路139号)。
五、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18-35周岁,有相关从业经验者可适当放宽。
3.报考人员需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播音主持、新媒体运营专业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及摄影摄像、短视频策划、编辑等技能者优先;
4.男性身高175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5cm及以上;
5.身心健康,体检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1月27日至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6楼宣传网络科606或608办公室(顺庆区马市铺路139号)。
3.联系电话:0817-2666661,0817-2600778。
4.报名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2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4张报名。报考者不得隐瞒有关问题或提供、填报虚假信息及资料。
凡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报考资料的,以及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律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二)考试。
1.技能测试。①新媒体管理、视频制作岗位:视频拍摄、剪辑、编辑、配音、配图、调色等专业知识。②主播和策划岗位:命题策划、文字撰写、普通话及主持技能展示。
2.面试。面试采用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举止仪表、语言表达、反应及应变能力、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和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员。
3.成绩计算。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毒检。对通过技能测试和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毒检,检验结果为阳性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录环节。
(四)体检。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五)政审。由考察对象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有无违法违纪犯罪记录的书面证明。对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程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
(六)聘用。技能测试、面试、毒检、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工资待遇
工资面议,并按有关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作期间统一由用工单位按规定配发服装及相关装备。
八、特别提示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应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报名及招聘时提供卫生健康部门规定时限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资格。
来自国(境)外的考生应按照考点当地疫情防控部门规定,自觉接受健康管理措施,并在考试当天,提供考点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规定时限内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能提供证明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在招聘工作中,严格执行人事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举报监督电话:0817-2601128
南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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